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守得云开见月明

 

http://news.yntv.cn/category/105/2008/05/15/2008-05-15_578457_105.shtml

 

云南电视台《都市条形码》5月14日报道:市民张庆琳很生气,因为一张新报将她的私人照片刊登在了报纸上,并配合了文字说明,说她是一个60多岁的瑞士男子千里追寻的热恋网友,于是张庆琳把这家报纸告上法庭。今天,法庭公开宣判。

        记者:在2月29号的生活新报上刊登了一则系列报道,说的是一名瑞士籍男子到云南寻找网恋未婚妻的故事,当时恋人并没有出现。在3月1号的生活新报头版位置,大家可以看到,用很大的版面刊登了一幅照片,旁边还配有文字说明“女网友有消息了;她很爱你,但是没有勇气见你”等字样,照片中的主人公以生活新报报道严重失实,损害了她的名誉权把生活新报告上了法庭,今天官渡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。

        照片中的女子叫张庆琳,自己无缘无故就变成了60多岁的瑞士籍男子丹尼尔在网络上的热恋情人张丹。当张庆琳看到这则消息后,当天就打电话给生活新报要求澄清自己的身份,生活新报随即对她进行了采访,并在3月2号专门做了一则报道,标题是“我比窦娥还冤”,为其消除不良影响。对此张庆琳并不满意。

        张庆琳律师 刘武:被告方在报道中没有任何态度,完全是一个很客观的采访,所有的陈述都是原告方类似反映情况的陈述,被告方没有任何观点在里面,所以没有任何观点当然谈不上赔礼道歉,消除影响。

        于是张庆琳把生活新报告上法庭,她认为生活新报将她的私人照片刊登在报纸上,并传递出她就是丹尼尔的网恋女友的信息,致使她名誉受到损害。生活新报法律顾问陈平认为对张庆琳侮辱和诽谤的事实并不存在,并没有构成侵权。

        生活新报法律顾问 陈平:为了圆他的跨国恋情,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,基于这样的考虑我们进行报道。

        如果败诉,张庆琳将承担3000元律师费和500元诉讼费,期间消耗的时间和精力难以计算。但是她的律师告诉我们,张庆琳将媒体告上法庭的最终目的,是想通过诉讼这样的方式最大程度消除负面影响。

        法庭当庭宣判原告胜诉,生活新报将向原告赔礼道歉,支付给原告7000元精神抚慰金,并承担500元诉讼费。

分类:资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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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2008-05-15 20:46